有分析認為,菲律賓反洗錢委員會(AMLC)一直呼籲制定新法律以加強對洗錢者的打擊,但卻忽視了當前立法調查的中心問題。在9月5日關於菲律賓離岸博彩運營公司(POGO)的參議院聽證會上,反洗錢委員會調查和執法部門副主任Adrian Arpon表示,取消凍結令申請的前置罪行要求將可加快調查和沒收程序。但從郭華萍的事件中可以看出,並非前置罪行要求阻礙了反洗錢工作,而是執法和監管行動的薄弱與犯罪交織在一起,導致了今天一切的發生。
郭華萍自2019年開始為36棟建築的Baufu POGO綜合體購置土地。直到2024年3月總統反有組織犯罪委員會(PAOCC)介入調查並進行參議院介入時,反洗錢委員會才對她及其他與全球網路詐騙、人口販運和毒品交易相關的人員陸續展開行動。
在此之前,郭華萍將數億比索轉移給家族擁有的QJJ系列公司。這些公司反過來又用這筆資金支付了HongSheng遊戲技術公司及其繼任者Zun Yuan科技的電費和其他費用。根據報道,2020年7月,QJJ農場在兩天內向Baufu存入了1億比索。即使分成10筆交易,每筆存款仍遠遠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銀行和其他受監管機構的50萬比索的門檻。同時,2020年至2024年的資金流動表明,郭華萍在2022年成功競選市長之前、期間或之後,並未從與POGO相關的利益中退出。然而這麼多離譜的行動,卻在過程中絲毫沒有被反洗錢部門關注到,背後的問題值得深思。
Arpon表示,追蹤洗錢者之所以困難,是因為反洗錢委員會需要證明資金來自非法來源和活動,並且還必須證明被告知曉這些資金的來源。因此,取消前置罪行要求會有利於提高速度和效率。
不過有分析認為,在POGO案件中,很多事情如果真的嚴格執行了法律和制度的要求,後續結果根本就不會發生。例如郭華萍及其公司自2019年以來僅收到了一份可疑交易報告,涉及一筆土地出售。這表明處理郭華萍賬戶的銀行在履行報告職責時可能存在失職,而這唯一的一份關於郭華萍的可疑交易報告卻又長期被擱置在情報的荒地無人問津。
反洗錢委員會擁有一個金融情報單位(FIU),負責接收和審查可疑交易報告及其他與洗錢相關的資訊,並與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成員機構合作。法律要求金融和證券機構、執法部門、軍方以及其他負責監控和打擊洗錢相關犯罪的機構進行協調。如果這些機構履行了其職責,反洗錢委員會本可以向不合規的銀行發起行動,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同樣有問題的還有菲律賓娛樂博彩公司(PAGCOR)。2020年,菲律賓娛樂博彩公司發布了一個賭場反洗錢風險評級系統,以幫助及早發現警示訊號,包括無效的董事會和監管者,薄弱的內部控制和審計,其職責還包括對POGO場所的實地檢查和財務報告的審計。菲律賓娛樂博彩公司本應追蹤QJJ系列公司的資金流動,因為這些公司並非POGO註冊服務提供商。只要做了,這本可以追蹤到郭華萍,因為後者是Baufu 2020年申請“無異議函”的代表。
警方於2023年2月突襲了HongSheng,因為它涉嫌經營加密貨幣投資詐騙。但菲律賓娛樂博彩公司並未對其賬目進行深入調查,反而給了其繼任公司Zun Yuan臨時牌照,直到2024年3月13日的突襲行動。
綜上可見,菲律賓當下不缺法律,不缺制度,缺的是對這些舉措真正相信、並可以一步一步認真落實的人,政府和私營部門前線、後端人員的無意疏忽或有意勾結,才是導致今天這樣困局的罪魁禍首。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聽證會上展現出了一張張犯罪的龐大網路,讓民眾看到了這幕後的種種無奈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