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個關注者私信我,在國外做博彩研發會不會被中國長臂執法。於是我花了兩天利用碎片時間,把相關法律和判例翻了個底朝天。法條太多太繞,直接貼我也頭疼,咱就用簡單點的語言聊聊。
屬地和屬人
屬地原則很好理解,只要人或物(系統、伺服器等)在中國,任一符合就算違法。比如你在國內幹“殺洋盤”,雖然沒人舉報,但只要行為在境內,必然違法。
屬人原則的意思是,即便你人在國外,但你乾的事在中國法中屬於刑期三年以上的,就能抓你。三年以下的一般不追。比如你在菲律賓做面向中國的POGO,對應中國的“開設賭場罪”,國內法律上是五年以下,明確可以追責。
洋盤合法性
法律邏輯中,運營和金流屬於“正犯”,而研發和其他服務多歸為“共犯”。理論上,如果正犯在當地合法,那共犯也就不存在。但如果洋盤在當地違法,你在國內或國外為它幹活,都可能被定為“開設賭場共犯”或“幫信罪”。
不過,這些都是理論上。
法益:最模糊、也最危險的點
法益是指法律保護的利益。如果平台完全不面向中國市場,不讓中國人下注,也就沒有“侵害中國法益”的問題。理論上,你不算違法。
但問題來了:“是否侵害法益”不是你說了算,是他們說了算。
現實中,世界上幾乎沒有哪家洋盤能做到100%隔絕中國用戶。一旦出問題,你在平台上哪怕只是幹研發,也可能因“為賭博提供技術支援”而落入“共犯”體系。
幾個現實案例
柬埔寨某洋盤案中,檢方發現一名中國遊客僅瀏覽了平台網頁。雖沒下注,最終平台被認定未有效屏蔽中國訪問,主程被判6年。
2021年某公安部督辦跨境案件中,平台雖稱僅服務外國用戶,也屏蔽了中國IP,但因流量中出現了0.01%的中國IP訪問記錄,法院仍判平台“讓中國人賭博成立”。
哪怕你沒中文界面、沒中國支付、IP屏蔽做得再全,也無法阻止有人翻牆看看。這種“看一眼就算侵害法益”的邏輯,已經多次出現在判例裡。
結論
如你在國內:
幹違法洋盤,違中國法;
幹合法洋盤,理論都不違法,但大量判例都因強扭的“侵害中國法益”違中國法。
如你在國外:
幹違法洋盤,違外國和中國法;
幹合法洋盤,理論都不違法,但大量判例都因強扭的“侵害中國法益”違中國法。
你學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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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幹洋盤會被判嗎?











菲律賓最新安危
除了法治时间,各种绑架、抢劫关乎人身安全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关注同类案件是为了预防,希望大家安全!
評論區0
15-18年的時候,基本那時候是沒有相關法律可以管的,判期也都是三年以下。所以後來直接改成五年了,就是為了防止在海外違法無法管制的問題
那時候都是先抓了再立法

這點我沒盤到,但的確有這個可能性
科普的比較仔細,就是法益這個問題
謝謝分享
總結,中國護照就是燙手山芋
法益找到漏洞就是為了用屬地規則去治你
真的麻煩,不賺他錢他又皆有你毀壞他的國際形象幹你
非法經營罪管萬物
最近剛好在查這個
你只管幹,我只管判
你知道什麼叫做先抓再立法嗎?
中國挺愛這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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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咋判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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