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25年反詐騙保護法案》正式生效,為打擊日益猖獗的網路詐騙提供了更強有力的法律工具。新法賦予警方更大許可權,在發現個人有向詐騙分子轉賬風險時,即便資金尚未轉出,也可先行凍結其銀行賬戶,以防止受害者遭受實際損失。
新加坡內政部稱,該法律是“堵住反詐騙體系最後一道缺口”的關鍵舉措,首次允許警方在詐騙發生之前主動介入,真正實現“防患於未然”。
根據法案內容,當警方或商業事務局認定某人“極有可能”將資金用於詐騙交易,或通過信用卡取現、貸款等方式協助詐騙團夥時,可簽發“限制令”,暫時限制其賬戶的部分或全部功能。被凍結的服務包括網路銀行轉賬、ATM操作、刷卡消費以及貸款提取等。
此類凍結將作為“最後手段”執行,僅在警方無法聯繫當事人及其親屬、並確認存在迫切風險時方可啟動。每份限制令有效期最長30天,最多可續延5次,合計不超過180天。一旦警方評估風險已解除,賬戶將被及時解凍。
新規目前適用於新加坡七大銀行,包括星展銀行(DBS)、華僑銀行(OCBC)、大華銀行(UOB)、花旗、滙豐、馬來亞銀行和渣打銀行。未來如有需要,其他銀行賬戶也可納入適用範圍。
若被凍結賬戶涉及日常生活開支,當事人仍可向警方申請“生活豁免”,以便用於繳納賬單或購買生活必需品。警方將逐案審核並決定是否批准。
內政部國務部長孫雪玲表示,詐騙分子手段不斷翻新,傳統反詐機制已難以應對所有情況。她指出:“我們必須在騙子得手之前,把錢截下來。新法正是針對這種緊急局面設計的,確保資金在最關鍵時刻得到保護。”
這項新法的實施標誌著新加坡在金融防詐政策上的進一步升級,也為其他國家提供了有益的參考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