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本周三作出裁决,认定星亿娱乐集团两名前高管违反《2001年公司法》,未妥善管理和报告洗钱及犯罪活动风险。这是ASIC自2022年12月对11名前董事和高管提起诉讼以来的关键判决。说白了,就是监管大棒从公司层面挥向了具体个人,管风险的人自己先栽了。

法院裁定:CEO和法务高管未尽职责
法官李在判决中指出,前CEO兼董事总经理以及前首席法务与风险官未能采取足够措施应对赌场运营商面临的洗钱风险,并且未能向董事会充分通报这些关键的合规问题。这是星亿娱乐遭遇的最新挫折,此前AUSTRAC在2025年6月曾寻求对其处以4亿澳元罚款,原因是多年来一系列反洗钱违规,从报告流程不足到管理层监督缺失。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0条与个人责任
ASIC的指控聚焦于《公司法》第180条,该条款要求董事必须行使一个合理人在其位置上应有的谨慎和勤勉。法院认定两名高管违反了这一义务。根据《公司法》,此类违规可引发民事处罚,包括每次违规最高105万澳元罚款以及未来取消董事资格。目前法院尚未作出具体处罚决定。其他九名前董事和高管未被认定违规,凸显了法院对直接负责法律和风险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强调。
案件背景:四年追责路,新CEO本周上任
ASIC于2022年12月启动诉讼,历时四年多终获裁定。本周也是星亿娱乐任命悉尼赌场新CEO的同一周。想了解全球博彩业高管责任最新案例?PASA官网持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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