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塞·路易斯·裡貝羅·布拉祖納,Bratax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質疑將賭注納入選擇性稅的做法。他認為,除了體育博彩之外,沒有任何彩票形式有義務將部分收入轉給衛生部門。“至少看起來矛盾,要將其納入額外稅收之中,”該專家在Jota上的一篇文章中評價。
在討論PLP 68/2024投票的眾多主題中,一個引人注目的想法是要求賭注公司支付選擇性稅(IS),通俗地稱為“罪惡稅”。
這種動機基於所謂的對心理健康造成的傷害。
這一切發生的同時,或多或少地伴隨著有關賭注對經濟上最脆弱群體影響的新聞傳播。而且,在獎金和賭注秘書處對該行業進行完全規範之前,這種做法顯得倉促,預計將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儘管在這場討論中已經提出了各種變數,但我們認為,應當對一些嚴格的法律因素進行一些反思,以避免未來在法庭上對稅收提出質疑。
需要記住,賭博在刑法違規行為法中已被禁止超過80年。這裡沒有任何變化。
通常所說的賭注公司實際上是在運營彩票活動,特別是“固定賠率投注彩票”模式。
這是一項合法且受2018年第13756號法律以及聯邦彩票、特定預測彩票、體育預測彩票和獨家即開彩票(Lotex)規範的活動。
更重要的是,這被視為公共服務(第29條),不僅由聯邦,也由各州和聯邦區(第35-A條)負責,由私人在競爭環境中根據授權提供(第4條,第14790號法律/2023)。
所有彩票形式都屬於“預測競賽”類別,因此受到根據憲法第195條,第III款規定的12%的特定社會保障貢獻的徵稅。
在所有情況下,部分貢獻用於國家公共安全基金。除了聯邦彩票外,所有其他彩票都將部分貢獻轉給體育部。還有規定將其分配給文化、國家監獄基金、體育聯合會、旅遊部甚至紅十字會。
然而,有趣的是,只有固定賠率投注彩票,即賭注,被要求將部分收入轉給衛生部,專門用於預防、控制和減輕賭博活動帶來的社會損害。沒有其他彩票形式有這種義務。
因此,彩票活動的收入不僅是公共服務,而且部分“專用”,與這些政府和非政府轉移掛鈎,有助於資助文化、公共安全、體育、旅遊和教育等領域的公共政策。
鑒於此,將公共服務的提供納入“罪惡稅”合理嗎?對直接為多種政府提供的服務籌集資金的活動施加更重的稅負合理嗎?尤其是通過一種與賭注產生的收入不同,不會專門用於治療賭徒心理健康的稅種?
此外,如果我們談論的是聯邦、各州和市政府的公共服務責任,即使是通過授權提供的,當憲法在其第150條,第VI款,第“a”項中規定對國家財產、收入和服務的互惠免稅時,還能對這種活動徵稅嗎?請記住,最高法院已經宣布米納斯吉拉斯州的州立彩票受到上述互惠免稅的保護。
誠然,第150條,第3款排除了對“按適用於私營企業的規則進行的經濟活動”的保護。
儘管如此,最高法院還是保護了郵政(不僅是郵政活動)、Infraero的諮詢和輔導活動(不僅是機場基礎設施的管理、運營和開發)以及由造幣廠製造的電話卡和印刷郵票(不僅是貨幣發行)的所有服務。
在其他先例中,法院採取了更為限制性的理解,排除了那些能夠為私人帶來財富的活動的免稅,即使這些活動同時也為公共權力帶來了好處。
在彩票的情況下,無論如何權衡比例,為私人和國家帶來雙重利益的事實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儘管提議對彩票活動免稅可能聽起來過分,但至少要將其納入選擇性稅的額外負擔似乎是矛盾的。
何塞·路易斯·裡貝羅·布拉祖納
IBDT教授,聖保羅大學法學院稅法碩士,Bratax(布拉祖納、魯施曼和索裡亞諾律師事務所)創始人